您好,欢迎来到湖南湘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浏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药物未储存在专用场所内、超定量、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生产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14

2023年4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浏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如下:1、药物未储存在专用场所内:5号机械药混合间路口雨棚内电瓶车上存放药物10袋,折合药量150公斤;2、超定量储存:4号药物中转(危险等级:1.1-2级)限药量100公斤,实存药量330公斤,超量230公斤;3、改变工房用途:76号打纱间(无危险等级)改变工房用途,职工李某在工房内从事造粒(造粒危险等级:1.1-1级)作业,工房内滞留1.1-1级亮珠60公斤;4、职工李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在76号打纱间(无危险等级)从事造粒(造粒危险等级:1.1-1级)作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浏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立案查处。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返回列表

打非案例

更多>>